《斗茶记》宋,唐庚

斗茶记

[宋]唐庚撰

唐庚(1071~1121),字子西,眉州丹棱(今四川丹陵县)人。宋绍圣元年(1094)举进士,调利州司法参军,历知阆中县、绵州。大观中,官宗子博士。张商英荐其才,四年(1110),除京畿路提举常平。商英罢相,坐贬惠州。政和七年(1117),复官承议郎,还京。为文精密,通世务。有文集二十四卷。

政和二年(1112),唐庚和二三友人烹茶评比,因而写成这篇《斗茶记》。清陶斑重新编印的《宛委山堂说郛》收录为一书,《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收入“茶部艺文”中。《四库全书》存录在唐子西集中。

本书以四库全书本《唐子西集》中的《斗茶记》为底本,参校宛委山堂说郭本及古今图书集成本。

 

政和二年三月壬戌,二三君子相与斗茶于寄傲斋[1]。予为取龙塘水烹之,而第其品,以某为上,某次之,某闽人,其所赍宜尤高,而又次之,然大较皆精绝。盖尝以为,天下之物有宜得而不得,不宜得而得之者,富贵有力之人,或有所不能致,而贫贱穷厄、流离迁徙之中,或偶然获焉,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艮艮不虚也[2]。唐相李卫公[3]好饮惠山泉,置驿传送,不远数千里。而近世欧阳少师[4]作《龙茶录序》,称嘉祐七年亲享明堂[5],致斋之夕,始以小团分赐二府[6],人给一饼,不敢碾试,至今藏之,时熙宁元年也。吾闻茶不问团胯[7],要之贵新,水不问江井,要之贵活。千里致水,真伪固不可知,就令识真,已非活水。

自嘉祐七年壬寅至熙宁元年戊申,首尾七年,更阅三朝,而赐茶犹在[8],此岂复有茶也哉。今吾提瓶支[9]龙塘,无数十步,此水宜茶,昔人以为不减清远峡。而海道趋建安,不数日可至,故每岁新茶不过三月至矣。罪戾之余[10],上宽不诛,得与诸公从容谈笑于此,汲泉煮茗,取一时之适,虽在田野,孰与烹数千里之泉,浇七年之赐茗也哉?此非吾君之力欤?夫耕凿食息,终日蒙福而不知为之者,直愚民耳,岂我辈谓耶!是宜有所纪述,以无忘在上者之泽云。

 

[1]“寄傲斋”为唐庚斋号,宛委山堂说郭本为“寄傲傲斋”,衍一“傲”字。
[2]“艮艮不虚也”,古今图书集成本为“良不虚也”。艮艮不虚,良不虚:意皆为确实不是虚言。
[3]唐相李卫公:李德裕。
[4]欧阳少师:即欧阳修。
[5]明堂:明堂礼,季秋大享明堂,是宋代最大的吉礼之一。
[6]二府:宋代以枢密院专掌军政,称西府;中书门下(政事堂)掌管政务,称东府,合称二府,为最高国务机关。
[7]“胯”,宛委山堂说郭本、古今图书集成本为“锈”。宋代文章中在指茶时二字同义。团为圆形的饼茶,锈或胯为方形的饼茶。
[8]唐庚关于欧阳修文及受赐茶事略有误。其一,欧阳修文章题为《龙茶录后序》;其二,此文写在治平甲辰七月,而非熙宁元年戊申,与嘉祐七年壬寅首尾三年,阅二朝而非三朝。
[9]“支”,疑为“去”或“走”字之误。
[10]罪戾之余:唐庚贬斥惠州多年。《家世旧闻》记曰:“唐子西晚自岭表归客荆州”,再自荆州归蜀。

 


 

政和二年三月壬戌日,几位君子在寄傲斋一起斗茶。我为他们取来龙塘水烹茶,并品评茶的等级,认为某茶为上等,某茶次之,有位闽人带来的茶,按理应该尤其高级,却又稍次一些,但总体来说都非常精美绝妙。

我曾经认为,天下的事物有本应得到却得不到的,有不应得到却得到的情况。富贵且有势力的人,有时也有无法获得的东西,而在贫贱穷困、流离迁徙的境遇中,却可能偶然获得。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话一点不假。唐朝宰相李卫公(李德裕)喜欢饮用惠山泉,便设置驿站传送,不惜路途遥远,达数千里之遥。近代欧阳少师(欧阳修)作《龙茶录序》,称嘉祐七年亲自到明堂祭祀,在斋戒的夜晚,才开始把小团茶分赐给二府的官员,每人得到一饼,都不敢碾碎品尝,至今还珍藏着,当时是熙宁元年。我听说茶不管是团茶还是其他形状,关键在于新鲜,水不管是江水还是井水,关键在于鲜活。从千里之外送来的水,真假本来就难以知晓,就算能辨别真假,也已经不是活水了。从嘉祐七年壬寅到熙宁元年戊申,前后共七年,历经三朝,而赏赐的茶还保存着,这哪里还有茶的品质呢?

如今我提着瓶子到龙塘取水,不过几十步的距离,这水适合泡茶,前人认为它不逊色于清远峡的水。而且从海路前往建安,不过几天就可以到达,所以每年的新茶不超过三月就能送到。我是有罪之人,承蒙皇上宽容不杀,能够和诸位在这里从容谈笑,汲取泉水煮茶,获得一时的闲适。虽然身处乡野,但是与烹煮数千里外的泉水、冲泡保存了七年的赏赐茶相比,哪种更有乐趣呢?这难道不是我们君主的恩德吗?那些每天耕种、凿井、饮食、休息,整天蒙受福泽却不知道感恩的人,只是愚笨的百姓罢了,难道是我们这些人应该做的吗?因此应该把这件事记录下来,以不忘皇上的恩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