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岗山玉绿
一.产品介绍
黄岗山玉绿外形细紧微卷,绿润显毫;汤色嫩绿明亮,香味清香持久,滋味鲜醇甘爽;叶底嫩绿、显芽匀整。
铅山制茶历史悠久,早在宋代铅山茶就成为贡品。《铅山县志》中记载:“早在宋代铅山就出产周山茶、白水团茶、小龙凤团茶。明代宣德、正德年间(1426-1521年),铅山又有小种河红、玉绿、特贡、贡毫、贡玉、花香等名茶”。(明《铅书》)全县茶叶种植面积达20余万亩,并推出了一批名茶行销市场,其中河红、玉绿最为走俏。《上饶市农业志》记载:“史称铅山物产,纸外唯茶。清光绪年间,河红年产约4-5万箱(每箱25千克),玉绿2-3万箱。1953年上饶成立茶叶改制委员会,进行河红改制绿茶”。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黄岗山为华东最高峰,地势高低悬殊,最高海拔2157.7米,最低海拔300米;属华中亚热带湿润区,具有明显山地气候特点,山下云雾充满山间,群峰犹如雾海中的群岛,年均日照时间只有1694.5小时,年降雨量2173.2毫米,空气湿度达83%;自然土壤以红壤、黄红壤、黄棕壤为主,其表层有枯枝落叶层,向下有一个几厘米至几十厘米的腐殖质层,有机质含量高达16%左右,PH在4.8-5.5之间,土层深厚,形成了“黄岗山玉绿” 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特性。
三.地域范围
铅山地处江西东北部,南越武夷山与福建毗邻,华东第一峰——黄岗山穿界而过,北临信江,东近浙江。黄岗山玉绿地域保护范围包括武夷山镇、英将乡、鹅湖镇鹅湖村、太源乡、篁碧乡、天柱山乡等6个乡(镇)。
保护范围位于东经117°44′33〞-117°47′31〞,北纬27°48′19〞-28°17′16〞之间,保护面积1333公顷,年产量300吨。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外形细紧微卷,绿润显毫;汤色嫩绿明亮,香味清香持久,滋味鲜醇甘爽;叶底嫩绿、显芽匀整。
2、量17.5%-20.8%;儿茶素总量15.2%-17.1%;咖啡碱含量3.4%-4.3%;粗纤维含量8.2%-10.2%。
3、安全要求:①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茶叶产地环境条件》(NY/T391-2000)的要求。②产品生产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规程》(NY/T288-2002)的要求。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要求:黄岗山玉绿适宜偏酸肥沃土壤,海拔高度大于800米。要求土壤类型为红壤或黄红壤、黄棕壤,PH4.8—5.5,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自然土壤。
2、品种要求:黄岗山玉绿以产量稳定、持嫩性强的群体种为主。
3、生产控制:为了保证黄岗山玉绿的品质特色,尤其要加强以下环节的生产技术控制:
①茶园培肥管理:1至3年生幼龄茶园,在行间合理间作绿肥;熟龄茶园冬季增施有机肥,有机肥主要以经过腐熟的土杂肥、饼肥、栏肥等为主,施肥和中耕松土相结合。
②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原则。采用农业、物理、生物防治方法。一是可采用每50亩面积挂一盏频振式杀虫灯杀灭蛾类,降低害虫危害指数;二是新建茶园应做好苗木检疫工作;三是及时采摘和修剪茶树并将病虫枝叶带出茶园焚烧;四是利用天敌和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
③鲜叶采摘要求:
A鲜叶采摘用单手或双手提采法;
B根据制茶等级按标准采茶:云毫采清明前后的单芽;云芽、云针采谷雨前后的一芽一叶;云雾采五月初的一芽两叶;云玉、云翠:采五月中旬的一芽三、四叶;云片采五月中下旬的大茶;
C采摘要选择在天气晴朗的早上,鲜叶用竹制器具盛装,使用专用车辆及时运输
④茶叶加工要求
A摊青:鲜叶采摘后放在竹垫上摊4-8小时;
B杀青:采用自动滚动式杀青,温度控制在180-220°c;
C揉捻:用揉捻机揉20分钟;
D炒干:采用滚动式炒4-5小时;
E分拣包装:按等级分拣再包装。
⑤产后处理:
A分级:黄岗山玉绿主要产品有云毫、云芽、云针、云雾、云玉、云翠、云片等七个等级。
B包装:黄岗山玉绿包装符合《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包装上应有黄岗山玉绿标志。
C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装运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标签、批号和货物三者相符才能运输。运输中必须稳固,应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轻装轻卸,防止挤压、碰撞。
D贮藏:贮藏室应清洁、干燥、防潮、避光、无异味,禁止吸烟和吐痰。产品按批号集中存放。
4、生产记录要求:黄岗山玉绿生产的全过程,要建立完善的生产、加工、销售记录档案,档案必须准确、清晰、工整、完全,能追溯实际生产的全过程,并妥善保存5年以上,以备查阅。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黄岗山玉绿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黄岗山玉绿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黄岗山玉绿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黄岗山玉绿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黄岗山玉绿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黄岗山玉绿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黄岗山玉绿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
4、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黄岗山玉绿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